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省、市政府办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75290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信息,依法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概况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常务会议等方面信息共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常态化确保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2025年,区水利局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政府网站申请0件,信函类申请7件,当面申请0个,已答复办结7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制度,按照《2025年新建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召开了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指导、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同时,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涉及面要进一步拓展。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2025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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