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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建区气象局 生成日期: 2018-06-1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县气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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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编制新建县气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建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建县解放路548号;邮编:330100;电话:83752433;传真:8374487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局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及配套文件精神,大力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健全管理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2年以来,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条例》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新建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修改、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等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也始终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注意研究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带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和规范发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

明确了各股室的工作职责、公开方式、操作程序和时限要求,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三)认真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为方便客商及时了解信息,进一步营造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县气象局行政审批方面的信息及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公开,以方便客商查询,并不断在市局网站上完善政务公开信息。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我局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2012年,我局共通过“新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0余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公共服务信息;二是部门概况信息;三是气象法律法规;四是气象相关标准规范;五是气象部门行政许可;六是气象行政监管。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一是在气象网站上公开。在“新建气象”网等专业网站发布各类信息;二是在公开专栏上公开。通过公开栏将政府信息对内、对外公开;三是在专题活动上公开。利用“世界气象日”、“综治宣传日”、科普周等活动,向社会发放报纸及气象信息刊物、《防雷知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载体。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者电话等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我局没有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也无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丰富,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网上信息公开专栏有待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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