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安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等。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总结有疑议,请与新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联系(地址:南昌市新建区新建大道555号;电话:0791-8375910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新建区安监局班子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2、认真按要求编制《新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和《新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编制目录》,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条;法规文件信息2条;发展规划3条,人事任免信息1条;政务动态143条,财经信息3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政府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机构职能、政府公告公示、城乡规划等。
(三)公开的形式
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来,新建区安监局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来,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够,导致工作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
2、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3、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