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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265612-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石岗镇 生成日期: 2024-01-1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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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石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新建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石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石岗镇人民政府,邮编:330106,传真:0791-83220952,联系电话:0791-8322070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石岗镇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们不断完善石岗镇人民政府网站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各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截至12月31日止,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履职依据”4条,“规划信息”1条,“人事信息”1条,“预算决算”1条,“政务动态”27条。通过强化石岗镇政府网站的建设和运维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以来,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申请0件;通过传真提交申请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0件;通过“石岗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交网上申请0件;通过信函提交申请0件;通过其他形式提交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网站信息日常管理,我们完善了《新建区石岗镇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细则,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各项流程,落实了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各类平台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发挥好石岗镇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栏目,同时,进一步增加重点领域公开栏目设置,新增栏目包括政府采购、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本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

二是发挥好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以“锦江明珠生态石岗”为中心的政务微博、微信政务新媒体为平台,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等,进一步回应民生诉求,答疑解惑,成为信息公开的有生力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公开意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事关我镇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尤其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更是民众关心的事情。我镇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理念,逐级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形成从上至下齐抓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网络,由过去的“要我公开”变为“我要公开”。

2、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切实抓好各项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权威。

3、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和配套机制,细化执行标准,规范公开行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轨道。

4、完善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评。强化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纠正漏公开、乱公开、错公开的现象。

5、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全镇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熟悉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增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所提升,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省、市、区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广、不够深,政策解读方式方法还不够多样化,对待政务公开工作仍延续老方法、老套路、创新举措不足等等。2023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根据中央、省、市、区工作安排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不断补齐工作短板,努力创新,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结合新建区实际,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抓好“重点”领域公开抓牢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的重点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主动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

二是抓好“专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新《条例》,推进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推动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细。

三是抓好“品质”信息化转变。对标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及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高度融合,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推进一般公开向品质公开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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