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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u673923-0801-2022-00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3-2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度新建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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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新建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新建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贯彻落实《南昌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法治工作,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效显著,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等规定,现将我区202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区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构建权责分明、协调有序、高位推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将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班子带头学习用法

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上坚持会前学法,年初,由区司法局精心提出法律法规的学习内容,特别是近期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区政府办根据常务会议情况,以专题或讲解等方式安排参会领导学习。通过常务会议学法,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及依法履职的能力。

2.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重要内容并组织学习,区委以“欣悦大讲堂”的形式常年开展学习,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普法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区、专栏。

二是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宪法日活动,区司法局每年12月4日组织各执法单位及法检两院在礼步湖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开展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等文化阵地建设重要内容。

三是广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法办印制万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送机关、送社区,另外,各执法机关也按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宣传,区纪委等机关开展了“以案释法”活动,组织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3.坚持依法防控

一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区政府根据分级分类原则,制订了《新建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2021年,我区无新冠肺炎病毒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报告,全年共收到各省市区协查密接33人,次密接434人,对所有重点人员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管控及核酸检测采样等工作,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文件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是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行为。2021年,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多人次,对全区市场经营主体全面排查,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哄抬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4.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持续推动“赣服通”迭代升级。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我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赣服通”平台,目前已上线高频政务服务事项204项。

二是完善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帮代办服务机制。聚焦“惠企政策看不懂、申报靠跑腿、进度看不到、机制不通畅”问题,改革创新“专网、专窗、专户、专员、专管”新机制,在全省率先设立首个“惠企政策奖补资金”专用账户,率先研发建设“新惠通”政策直达平台,率先推行“免申即享”新模式,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做到了“少交快兑不用跑”,让政策红利“一站式、无障碍”精准直通企业,政府公信力和企业获得感不断提升,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改革大提速。

三是积极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区行政审批局依托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积极为业主、中介机构和部门提供中介机构“一站式”交易服务。

四是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结合“网上办”工作,大力推动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每日对新建区政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并定期对好差评工作进行通报。

五是大力开展“六减一增”专项行动。区行政审批局根据营商环境发展要求,大力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证明、减跑动、减时间、减费用的行动,采取多部门联审、非法定材料免提供以及线上办等措施,大力开展便民惠企的专项行动。紧密围绕企业群众的痛点和堵点,不断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陆续实施了“最多跑一次”“六减一增”等多项改革。

六是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我区认真落实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对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录入监管事项认领工作力度。截止12月底,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和监管行为覆盖率均达到100%,共计发布监管动态128条、曝光台信息29条。

七是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一是直接取消9项行政审批事项。二是5项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

5.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区各行政审批窗口都做出优化服务措施,制作了相关事项的告知承诺书,企业做出承诺或提交相应关材料后即可直接发证。

二是由市场监督局牵头,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了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南昌市新建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促进市场有序发展。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新建区“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路径举措、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实行挂图、挂帅、挂责作战。

四是大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区政府制订了《新建区投资项目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实施方案》,实行一窗受理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流程,审批速度再提升,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减少79%。

6.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实施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按照“依法开展、应纳尽纳”的原则,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入开展强化造成污染责任主体的生态修复责任的专项执法检查。2021年,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起,有效维护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是依法推进赣江、抚河、潦河及鄱阳湖流域治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为推进赣江、鄱阳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和改善我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制定了《新建区南矶山断面和伍湖分场断面水质提升工作方案》,开展了关于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长江入河排污口(赣江)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是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和离任审计。区审计局对离任领导按要求开展自然资产和生态环境的审计,审计不过关的不得提拔。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健全行政立法机制

一是积极配合市立法审查机构开展立法征求意见和调研等工作。区政府对市司法局发出的意见和调研及时开展研究并及时回复,同时,区司法局作为市人大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立法联络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协助、配合市人大完成相关的立法工作。

二是积极配合开展法规、规章清理的相关工作,对清理的法规、规章及时向社会公布。

8.推进依法决策

一是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政府建立了“三重一大”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界定了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决策范围,明确法律责任,细化决策流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是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政府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收集社会公众意见。

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对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全部提交给区政府法律顾问和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司法局无意见的情况下才提交政府会议研究。

四是完善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等方式,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在规建等领域建立了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规范了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完善了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

二是积极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无效。

10.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区司法局严格执法证件的管理,下发了相应的文件,从执法人员的领证资格等方面作了规定,人员信息及时录入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二是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监督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21年区司法局分别在上半年与下半年共安排两次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并联合区检察院进行联合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当面指正和通报的形式向被检单位进行反馈。

三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大力推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及时组织各执法单位开展了2021年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2021年全年共制定年度检查任务172件,年度专项任务20件,联合检查任务65件,总检查与总事项占比达到100%,双随机占比67.55%,联合检查占比36.31%,在全市排名前列。

11.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中,区委编办下发了《南昌市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市场监管、农业、交通、文化、城市管理等领域的综合执法队伍,同时还下发《南昌市新建区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组建了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推进我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9〕40号),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各乡镇组建了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巩固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成果,乡镇切实履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的要求。

三是加强执法协调。区司法局根据执法实际,出台了相关文件,从各方面规范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关系,健全了协调协同机制,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

12.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174次,下达执法文书276份,处罚企业16家,处罚金额100.08万元,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同比2020年减少4起(下降45%),死亡人数同比2020年减少5人(下降50%),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3.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一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质询、评议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三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并按期答辩,行政负责人主动参与诉讼,了解案情,全年没有出现行政机关不到庭的现象。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按质按时给予答复。

1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新建区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建设“信用江西”。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新建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上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 。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6.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大力宣传贯彻《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并根据《江西省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处置工作规程》,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南昌市新建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处置工作规程》,以顺应新时代社会矛盾新变化,提升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处置水平。

17.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大力分流化解矛盾纠纷。区委政法委依托综治中心的法律服务、法援服务以及医患纠纷等组织,大力分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区委政法委把矛盾纠纷多元化排查和调处作为重点工作,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每月两次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多元化和不稳定因素,并建立相应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形势分析和研判,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大力推进防范“民转刑”案件工作机制落实。我区认真贯彻省、市“民转刑”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民转刑”专项行动的预防和调解力度,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制订了“民转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年来,全区“民转刑”工作总体趋于良好态势,未发生重大事件,也未发生群体性事件。

18.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认真贯彻《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区依法治区办按照上级改革精神,结合区实际,下发了《新建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由区政府统一集中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改革得到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纠错力度。行政复议办公室对机关的复议案件,从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出发,对行政机关的违法执法行为做到不护短,不偏袒,切实做到有错必纠。全年受理的复议案件中,80%实行了调解息诉,切实化解了行政争议。

19.加强法律顾问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区司法局牵头,组建了新建区首届法律顾问团,其主要任务是为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四大家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是为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促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将法治思维融入到村(社区)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推进村(社区)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出台了《新建区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责任,流程和经费保障等。

20.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一是进一步做好了乡、村两级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全区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317个,其中乡级调委17个,村级调委会300个。截止目前全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115余件,调处成功115余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有6件。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二是进一步夯实了人民调解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了乡镇(园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各乡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委会做到了有调解室、有规范的标识、有印章、有调解徽章、有台账制度、有调解队伍等“六有”。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有关情况

(一)高位推动,亲自部署

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坚定不移地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切实担负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紧抓落实,强化督查严考核

把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法治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完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机制,抓好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的落地,定期报告工作,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需落实2021年区全面依法治区具体任务落实情况定期督查,全力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新建”建设任务落实,迈向更高水平。

(三)严格依法决策,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区“三重一大”事项均上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重大事项上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另外,常务会议上纪检监察机关、法制部门、政府律师顾问全程参与,有力促进了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1年未发生一起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事件。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1年,新建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比如:对落实法治政府要求谋划还不够高;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亮点还不够多;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还不够高;部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部门间不同程度存在差异等问题。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按照省、市有关部署,立足我区实际,压实责任,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任务,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是制定《新建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谋好篇、布好局。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备案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全区各级政府及部门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采取分级负责、全面梳理、分类清理、逐级把关的措施,全面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开放政策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解决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改革措施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规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相关领域开展法治督察,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适时调整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将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并优先适用,运用柔性手段和多元化措施化解行政争议,争取案结事了,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确保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努力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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