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nyj.nc.gov.cn/n)或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xjq.nc.gov.cn/)上查阅。

一、基本情况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产生并保存以下信息:

1.机关简介。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部门介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介绍。

2.履职依据。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政策解读材料等。

3.规划信息。包括本地实施的农业农村改革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招考录用。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

5.预算决算。包括教育经费财政预决算、审计、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

6.行政执法。包括执法依据、执法人员。

7.其他法定信息:包括政务信息、公告公示、统计数据等本机关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新建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http://xjq.nc.gov.cn/xjqrmzf/xjqnyj/xxgk_bmlist.shtml;

还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政府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申请获取,提交申请时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本部门将依据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方式

1、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新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页面→“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按要求进行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二)申请处理

1、在收到申请后,本部门将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部门将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在答复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申请人应说明理由。本部门将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查,不合理的将不予处理;理由合理的,自审查结束之日起计答复时限。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新建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新建区长堎镇文化大道159号,联系电话:0791-3707272,传真号码:0791-3707272,邮政编码:330100,电子邮箱:xjkjxx@163.com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通过邮寄方式寄送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