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l558239--2025-005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大塘坪乡 生成日期: 2025-12-2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大塘坪乡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浏览量:
  • 字体【      】
大塘坪乡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1 机构概况 乡镇概况 发布乡镇简介及特色。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网站功能(一)信息发布。
2 机构设置与职能 公开机关名称、职能配置、组成部门(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下属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二十条。
3 领导信息 公开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及简历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四、网站功能3.负责人信息。
4 法规政策 政策文件 地区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四、网站功能
4.文件资料。
5 政策解读 对重要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的解读材料;线上政策咨询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二)解读回应。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
二、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6 行政管理与服务 清单管理 1.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及对应的责任主体等;
2.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六推进管理公开。
【2】《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和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赣府发〔2021〕23号)。
7 决策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意见征集及反馈、听证信息、决策结果等。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
8 行政许可 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规范(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等)、办事指南。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三、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
(七)科学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9 公开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10 行政执法 本单位权责清单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的依据、条件、程序、裁量基准和救济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70号)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11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包括文号、案件名称、处罚结果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70号)第四条、第二十条、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12 政务服务 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提供明确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咨询投诉渠道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13 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除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
14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1.公开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2.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第十四条;
【3】《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第五条。
15 财政专项资金 1.公开本级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
2.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2】《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财办〔2022〕18号])(五)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6 重点领域信息 惠农政策宣传与落实 公开国家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与落实情况,如乡村振兴、产业帮扶、惠农补贴等方面的政策,以及执行措施、实施效果、项目验收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17 农村宅基地审核 1.公开村庄规划;
2.公开宅基地审批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投诉举报方式等事项。
《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2023年9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1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流转合同范本、流转情况公示、流转服务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19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公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方案、结果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0 水利项目建设 公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如小型水库、塘坝、泵站、渠道等)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竣工验收等信息。 【1】《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第十二条、第十八条。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二、主要内容。
【3】《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第十九条。
21 水利工程管护 公开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标准、监督电话等。 【1】《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第十二条、第十八条。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二、主要内容。
【3】《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第十九条。
22 筹资筹劳 公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筹资筹劳方案、预算、实施情况、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
23 社会救助 城乡低保:
1.公开城乡低保相关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条件、申请审批程序、审核结果、救助标准等信息;
2.公开确认给予和退出低保的家庭,包括家庭成员姓名、保障人数、困难原因、家庭月保障金额、家庭所在村或者社区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二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二、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
【5】江西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2010年10月1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公布2019年10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修正。)第十二条。
24 临时救助:
1.公开临时救助相关政策、认定程序、申请审批程序、审核结果、救助标准等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二条;
【3】《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五)救助标准。
【4】《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民发〔2022〕1号)第三十条;
【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25 特困人员供养:
1.公开特困人员供养相关政策、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信息;
2.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3.公开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审核结果、终止救助供养等信息;
4.公开信访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一条;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十二条;
【3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二、制度内容(四)救助供养标准。
三、保障措施(四)加强监督管理。
26 受灾人员救助:
1.公开受灾人员救助相关政策、救助标准、申请条件等;
2.公开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3.公开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及其使用情况;
4.公开救助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二条。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3】《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六条。
27 社会福利 老年人福利:
1.公开老年人福利政策、高龄津贴标准、申请流程;
2.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3】《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规字〔2024〕5号)(四)加大政策宣传。
28 残疾人福利:
1.公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补贴条件、标准、申领程序(申领须知、制式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图等信息);
2.公开上年度残疾人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
3.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评估结果、定期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
4.公示符合照护和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名单;
5.公示照护和托养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使用等情况;
6.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使用和监督管理的举报电话。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四)建立健全审核程序和办法、(三)加强监督管理。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29 儿童福利:
1.公开儿童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2.公开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30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1.公开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
2.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
【2】《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三、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
31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含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障卡服务、养老保险服务)的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13号):附件《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提及
32 就业创业 1.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
2.求职信息登记、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3.就业岗位信息;
4.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知;
5.就业创业补贴申请指南及发放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0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13号):附件提及
33 义务教育 1.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财务信息: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年度经费预决算信息、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3.学校介绍: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39号)
34 乡村振兴 1.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标注风险消除等程序信息;
2.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信息。
1.《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三、优化监测方式和程序(二)监测程序。完善监测对象识别程序,新识别监测对象增加农户承诺授权和民主公开环节。监测对象确定前,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在确定监测对象、落实帮扶措施、标注风险消除等程序中,应进行民主评议和公开公示。
2.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 34.认定监测对象是否有时间要求?认定工作要坚持应简尽简,公开公正,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要提高工作效率,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低保对象等,可不重复比对。制定帮扶措施计划可与监测对象认定同步开展。
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第四条 各地要加强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5 公共法律服务 1.法治宣传教育,包括法律知识普及服务、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2.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3.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4.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号)附件提及
36 公共文化服务 1.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和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以及文博单位名录;
2.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单位、活动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活动信息等)。
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办办发〔2019〕139号)附件提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第三十一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公示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临时停止开放的,应当及时公告。
37 规划管理 公开村庄、集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规划图纸等。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5月7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6号发布自1993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第二十二条。
38 市容环卫 公开清扫垃圾、垃圾处理、公厕管理、垃圾分类等相关规定及检查结果。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1年7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五十二条。
39 便民服务 公开就业失业登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残疾人服务、高龄津贴申领等事项的办事指南、咨询电话、办理结果等信息。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
40 平安建设 公开辖区治安形势分析、群防群治工作信息、安全提示等。 《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2022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41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领导干部任免职务、任免时间、任免文号等。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八条。
42 招考录用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职位表、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等。 《公务员录用规定》(2007年11月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定201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2019年11月26日发布)第八条。
43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第二十五条。
44 预警信息 1.公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等;
2.公告应急避难场所的具体地址和到达路径。(公开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3.宣传基本应急避险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45 应对情况 公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进展、结果等信息,包括事件起因、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处置措施、调查结果、恢复重建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三条;
【2】《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46 建议提案办理 办理结果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涉密外),包括建议提案内容、答复意见、办理单位、办理时间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二、分阶段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赣府厅字〔2020〕49号)
(五)推进服务和结果公开。
47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2年9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48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2年9月2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
49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二、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50 其他法定公开的信息 政府工作报告 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信息。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八)推进结果公开。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十七条。
51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三十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2】《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