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西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我镇依据相关法律和职责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西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昌市人民政府网站(www.nc.gov.cn)或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injian.gov.cn )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我镇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5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务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经费、保险、政府投资项目。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信息名称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发布单位 |
(1)信息名称
西山镇人民政府法规文件、政务动态、人事信息等。
(2)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区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西山镇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xjq.nc.gov.cn/xjqrmzf/xjqxisz/xxgk_bmlist.shtml)、“西山镇发布”向社会公开。
(3)发布单位
西山镇人民政府。
(三)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我镇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我镇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西山镇人民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西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jq.nc.gov.cn/xjqrmzf/xjqxisz/xxgk_bmlist.shtml)
2.“西山镇发布”微信公众号;
3.西山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西山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一楼 ,电话:0791-83280001,办公时间:工作9:00--12:00 ,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西山镇党政办
办公地址:南昌市新建区西山镇人民政府109室
联系电话:0791-83280001
传真号码:0791-83280001
邮政编码:330105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我镇提出申请的,填写《西山镇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我镇党政办领取,也可以在我镇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我镇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我镇网址为:http://xjq.nc.gov.cn/xjqrmzf/xjqxisz/xxgk_bmlist.shtml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镇党政办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我镇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超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 (2020)109号) 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書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動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新建区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新建区西山镇人民政府
西山镇政务公开专区地址:西山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一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新建区西山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1-83280001
附:《西山镇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