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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旅游局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9-12-1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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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旅游局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洪旅字〔2013〕148号

为进一步整合我市旅游产业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树立“诚信旅游,和谐南昌”形象,全力打造南昌“诚信旅游”品牌,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市旅游产业的振兴和发展,结合南昌旅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共享联动、市场运行、社会监督”原则,结合南昌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深入开展诚信建设,大力弘扬旅游行业诚信道德,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和机制,优化旅游行业经营和服务环境,规范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秩序,树立良好的南昌旅游形象,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二、诚信建设的原则

(一)坚持旅游诚信建设与实施“全国旅游质量提升计划”相结合原则。围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诚信建设主题,加快旅游业改革开放步伐,加强旅游开发建设,促进规范管理,积极开展“树南昌旅游形象,做旅游产业建设标兵”的活动,提升全行业旅游诚信经营服务的意识和水平,提高旅游全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坚持旅游诚信建设与旅游市场监管相结合原则。把加强旅游市场制度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处理游客投诉等纳入诚信建设的重点来抓,为旅游者和经营者创建诚信的旅游环境。

(三)坚持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引导和指导作用,以旅游行业协会为主导,旅游企业为主体,遵循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步调、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式,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南昌市旅游行业诚信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陈清华 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市局各分管领导

成 员:各县区旅游局局长,市局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质监所,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议和全市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等。

四、旅游行业诚信建设的目标和内容

(一)建设目标:

在市旅游行业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推动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游客理性消费,促进全市建立起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构建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导游人员等的诚信经营服务体系,形成以旅游业协会为主导、旅游企业为主体的旅游诚信体系及运行管理机制。

(二)建设内容:

1、广泛开展旅游诚信活动。主要是通过开展规范旅游秩序的系列活动,规范旅游组团秩序,整治违规操作的市场经营行为,清理虚假旅游广告和非法中介活动,加强导游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结合整治旅游基础环境,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消费系列活动,制作《消费提示》、《安全须知》等并广泛发放,加强舆论宣传,公布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评选表彰文明从业人员等。

2、大力推进诚信制度建设。全市旅游行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完善行业规范,制定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旅游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机制、市场自然淘汰机制和与公安、工商、税务、交通、质监等部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联合行动机制,逐步在全市旅游行业内构建起旅游诚信记录、评价、激励、惩罚、信息发布的诚信管理机制和体系健全、运转协调的旅游行业诚信管理体系。

3、以塑造“和谐南昌、诚信旅游”的南昌旅游服务形象为目标,积极探索利用信用评价、信用档案、信用网站等多种途径为社会提供可靠的信用信息检索服务,扩大信用规模,降低信用成本。

4、开展社会及媒体监督系列活动。开展“和谐南昌、诚信旅游”宣传活动,组织媒体对诚信经营的旅游企业进行专门、持续报道,树立企业诚信品牌。对缺乏诚信行为的少数旅游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对不诚信经营行为进行曝光。

5、综合运用经济、法制、行政、舆论监督、社会评议等多种手段和方式彰显诚信,鞭笞欺诈,营造守信者畅行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信用氛围。

五、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工作重点

(一)加强行业自律工作

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坚持以行业协会和企业为主,遵循自觉遵守诚信自律、互律公约,自愿接受诚信奖惩的原则,在各县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和旅游业协会的组织下,制定“失信受惩、守信奖励”的旅游诚信经营自律、互律公约,签订自律承诺书,强化行业自律的作用,发挥“行规行法”对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诚信企业、正当利益、避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完善的全市旅游业协会诚信体系。

(二)做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为前提,以《2013年南昌市旅游行业“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为依据,通过诚信宣传,进一步增强旅游全行业诚实守信意识,净化市场环境,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遵纪守法,信守合同。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优质服务,丰富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促进和引导国民文明旅游消费。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旅游消费信心,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挂靠承包”、“零负团费”、“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专项检查和整治。由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公安、质监、物价、交通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重点检查价格、合同、广告等是否诚信、规范、合法,重点打击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黑车黑导、欺诈游客、强迫消费及旅行社挂靠承包、零负团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从源头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三)抓好诚信经营和服务的奖励和失信惩戒的工作

通过建立奖惩机制,采取授予诚信荣誉称号、给予政策优惠扶持等奖励方式和失信通报、警告、限期整改、降级、取消等级等处罚方式,引导企业、从业人员自强、自律。

(四)做好行业诚信建设信息发布工作

除了做好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经营和投诉信息、处罚信息和司法信息的公告,市旅游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将对各地上报的旅游企业诚信经营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并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通过南昌市旅游政务网、南昌市旅游资讯网、新闻媒体向外界公布。

六、工作步要求

全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诚信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以旅游业协会为主导,以旅游企业为主体,以自律、互律为基础,融考核、评价、奖惩并重的全市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业协会要摸索经验,纠正偏差,认真查找、探索和总结现存各种问题的症结和解决方法,推进全行业开展诚信建设。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认真维护现有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旅游市场各种问题的症结和解决方法,积极转变职能,依法行政,进行管理机制的创新。

南昌市旅游局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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