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审字〔202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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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建区《2021“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政策清单化”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有关部门:
根据《新建区2021年“转作风优环境”实施政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们制定了《新建区2021年“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政策清单化”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3月17日
新建区2021“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
“政策清单化”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梳理整合全区涉企政策,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政策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2021年新建区“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为着力点,以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大力推进政策“清单化”管理工作,全面梳理整合全区涉企政策,形成全区相对统一的政策框架和体系,不断增强政策公开透明性、稳定持续性、普惠公平性。
二、重点任务
制定标准化的《新建区惠企政策梳理填报指南》,根据“谁实施、谁负责、谁梳理”的原则,对现行有效、非涉密的惠企政策进行分类梳理、查缺补漏,精准细化,形成全区《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同步共享至“赣服通”新建区分厅政策兑现专区。在惠企政策梳理规范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明确一个股室作为惠企政策兑现牵头股室,统筹协调本系统惠企政策梳理,各部门设立政策联络员,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应通过制作惠企政策宣传手册、二维码等方式,便利企业和群众了解、查询。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区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
(二)制定《新建区惠企政策梳理填报指南》。根据江西省《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编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标准化的《新建区惠企政策梳理填报指南》。
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办)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二)编制《新建区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政策出台的对应部门应结合省市已出台的5批次降成本政策、“战疫情、促发展”3个“20条”政策,对现行有效、非涉密的惠企政策进行分类梳理、查缺补漏,精准细化,惠企政策经统一梳理后,形成全区《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同步共享至“赣服通”新建区分厅政策兑现专区。
责任部门:区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三)制定惠企政策动态更新机制。按照《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各部门新制定的惠企政策文件、具体条款自政策印发之日起5日内按照统一格式在新建区惠企政策兑现管理平台及“赣服通”新建区分厅政策兑现专区中公布;原有惠企政策如遇变更、废止等情形的,应在5日内进行相应调整。有关部门在开展惠企政策兑现时,应及时将申报起止时间予以公布。
责任部门:区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四)配备惠企政策工作人员队伍。在惠企政策梳理规范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明确一个股室作为惠企政策兑现牵头股室并指定一名惠企政策联络员,统筹协调本系统惠企政策梳理、兑现工作,各部门牵头股室及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工作人员要强化惠企政策的学习,尽快掌握惠企政策内容和业务受理流程。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定期对惠企政策兑现代办服务“专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惠企政策受理工作平稳衔接。
责任部门:区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
(五)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宣讲等方式,扩大政策知晓面。要结合便民办税、稳岗留工、金融助企、创新创业等便民利企专项行动,提升宣传深度。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应通过制作惠企政策宣传手册、二维码等方式,便利企业和群众了解、查询。
责任部门:区各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行政审批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责任人任成员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工作推进。建立工作专班,抽调相关人员集中办公。由专班负责指导优化工作流程和实现兑现代办系统全覆盖、数据共享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建立产业政策兑现代办准备金制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南昌市新建区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代办系统”对接涉及费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惠企政策兑现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一次不跑”改革年度考绩内容,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确保惠企政策兑现工作按照全区总体部署有序推进。
附件:1.涉及单位名单;
2. 新建区惠企政策梳理填报指南;
3. 新建区“政策清单化”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新建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3月14日
附件1:
涉及单位名单
区政府办(金融科)、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委、区文广旅新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建管中心、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商贸物流业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排名不分先后)。
附件2:
新建区惠企政策梳理填报指南
填报部门: |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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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发文层级[1] |
政策类别[2] |
事项名称[3] |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 |
政策有效期限[5] |
服务对象[6] |
企业规模[7] |
行业类型[8] |
申报有效期限[9] |
政策标准[10] |
申请条件[11] |
申请材料[12] |
办理流程[13] |
申报方式[14] |
承诺办结时限[15] |
责任部门及科室[16] |
咨询电话[17] |
政策网址/附件[18] |
字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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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文层级:填报惠企政策文件发布的行政层级,如:国家/省级/XX市/XX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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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策类别:惠企政策梳理按政府及其部门对市场主体给予的税收优惠、规费基金减免、稳岗就业、人才扶持、资金奖补、融资支持、荣誉认定等政策分类。政府及其部门的其他权责清单、审批事项不在本惠企政策梳理范围内。一、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梳理):指税法或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特殊规定;二、规费基金减免政策(财政、发改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公用企事业单位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项目和政府性基金等减免政策;三、稳岗就业政策(人社部门梳理):指政府及其人社有关部门出台的减轻社保缴费、促进稳岗就业的资金奖励、返还、补贴等相关惠企政策;四、人才扶持政策(人社、住建、教育、卫健、医保、科技等部门梳理):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出台的鼓励企业吸引留住人才的落户、住房、教育、医疗、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资助等扶持政策;五、资金奖补政策(发改、财政、工信、商务、科技、市监[知识产权]、地方金融、农业、林业等部门梳理):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支持企业和产业发展出台的招商优惠政策(投资纳税产能达标奖励)、财政性投资或技改补助、开放型经济奖补、产业发展奖补、贷款贴息、保费补助等政策;六、融资扶持政策(财政、发改、地方金融、人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梳理):指金融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为支持企业融资出台的贷款支持、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担保优惠、纾困基金安排等政策;七、荣誉资质认定政策(发改、工信、商务、科技、农业、林业等部门梳理):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定的包括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专精特新”、一二三产行业龙头企业、首台套、“两化”融合试点等企业荣誉认定,认定后将有机会获得资金奖励、税收减免、项目支持等优惠政策;八、其他政策(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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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事项名称:填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理的业务名称,如:江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名称必须具体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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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填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政策依据文件的全称以及发文字号,如: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20〕1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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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政策有效期限:填报惠企政策文件的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如:2021/01/01--2021/12/31;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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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服务对象:填报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优惠扶持的对象类别,如: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其他(请说明);(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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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企业规模:填报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申报享受对象的规模,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他(请说明);(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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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行业类型:填报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申报享受对象的行业类别,如:一、农、林、牧、渔业;二、工业、建筑业;三、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其他(请说明);(可多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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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申报有效期限:填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申报的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如:2021/03/01--2021/05/31,待正式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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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政策标准:填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政策文件中确定的优惠扶持标准,如:1、资金奖补标准、融资贷款标准、税率优惠标准等,2、执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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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申请条件:填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的享受或获得所需要具备、达到的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如:1、申报单位基本条件要求;2、申报人员基本条件要求;3、申报限项基本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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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申请材料:填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的享受或获得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明细,如:XX申报表,提供清晰的空白表格样张下载地址或表格文本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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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办理流程:填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的享受或获得需经过的所有业务流转环节,如:1、申报:企业准备相关资料并提出申请;2、初核:主管部门(单位)牵头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初评意见,汇总拟定兑现扶持政策对象名单;3、审核:通过初评的企业,经上级有权决策机构审核后,研究审定;4、兑现:审核通过后,由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兑现惠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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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申报方式:填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申报办理通过的途径,如:线上--业务办理系统地址;线下--业务办理科室/窗口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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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承诺办结时限:填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理完结所需要的工作时限,如:X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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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责任部门及处室:填报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的责任部门及办理处室全称,如:XX厅XX处(室);XX局XX科(室);XX局XX股(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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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咨询电话:填报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理业务处室的联系电话,如:XXX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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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政策网址/附件:填报惠企政策文件发布的网页地址或提供政策文件文本附件,如:http://kjt.jiangxi.gov.cn/art/2020/12/15/art_27029_2983089.html。 |
附件3:
新建区“政策清单化”管理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指标名称 |
问题或提升举措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政策清单化 |
制定《新建区惠企政策梳理填报指南》 |
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办) |
2021年4月底 |
2 |
政策清单化 |
编制《新建区惠企政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
区各有关部门 |
2021年5月底 |
3 |
政策清单化 |
制定惠企政策动态更新机制 |
区各有关部门 |
2021年6月底 |
4 |
政策清单化 |
配备惠企政策工作人员队伍 |
区各有关部门 |
2021年7月底 |
5 |
政策清单化 |
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推广 |
区各有关部门 |
2021年8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