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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4-021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5-2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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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做好我区2024年民生实事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4〕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起草了《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30日—6月3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通信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堎街道新建大道239号

邮政编码:330000

电子邮箱:xjqdcs@163.com

联系电话:0791-83706787

附件:1.《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2.《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起草说明

附件1

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区政府决定,2024年持续办好15件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大力推动稳就业增收入

1.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者使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就业,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2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5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按规定对稳定创业经营、及时还本付息的六类重点群体在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后给予一定稳定创业补贴。开展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招募选派约24名大学生志愿者到基层一线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团区委;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中心)

2.推进“两整治一提升”行动共同富裕样板村建设[市、区人大票决项目]。在全区择优打造2个共同富裕样板村,为象山镇小坊村黄家共同富裕样板村及象山镇永丰村杨家咀共同富裕样板村。(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二、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3.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改革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建设2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5个“一老一小幸福院”,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4.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新建3个城市老年助餐点,对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用餐的老年人,分类给予差异化用餐补贴,重点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5.优化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我区孕产妇和新生儿免费提供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包括胎儿九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检查)、产前血清学筛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及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听诊、经皮血氧饱和度与体格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8项服务。(牵头单位:区卫健委)

6.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开展新生儿医保参保“出生一件事”线上一链办理,实现新生儿出生即保、直接结算。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其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区财政全额资助。(牵头单位:区医保局;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

7.加强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推广运用。在全区各乡(镇)、村部署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面向基层医生提供人工智能全科辅助诊疗、治疗方案推荐、合理用药等服务;优化拓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功能应用,逐步推进数据实现跨区域查询、共享。(牵头单位:区卫健委;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8.推进中小学校网点及学前教育建设[市、区人大票决项目]优化基础教育资源结构,集中力量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基础教育基本建设。推进3个项目建设,其中:中小学校网点改扩建项目2个,规划学位4110个;学前教育项目1个,规划园位450个。(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三、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9.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达到每月96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城镇低保达到650元,农村低保达到635元。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260元。特困失能人员、特困半失能人员、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每人每月1600元、400元、100元落实。(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0.提高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20元、90元、90元,达到每人每月2120元、1590元、1590元。将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和探视巡访工作,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帮扶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11.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根据残疾人类别、程度、特点及需求,对3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

四、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12.推进““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攻坚专项行动[市、区人大票决项目]。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出行体验,计划开工“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3个攻坚行动项目,全部达到通车条件,进一步优化区域内道路交通网络,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品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管执法局)

13.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区人大票决项目]。推进1个老旧小区改造,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消除住房和小区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14.加强井盖整治[市、区人大票决项目]。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城市道路井盖破损和弹跳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推进全区2条城市道路上1073个井盖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5.实施人行道改造[市人大票决项目]。为提高我区人行道设施的完整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城市更新等项目共实施2条道路人行道更新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确保民生实事件件落地见效。

一是要统一思想,确保抓好贯彻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把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作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抓手,牵头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抓进度,研究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用心、用情、用力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各牵头单位要研究制定15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实施内容、月度计划、资金安排、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等方面内容。各前期工作中多措并举抢抓进度,尽量把工作向前赶,力争年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要充分认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提前谋划,要找差距、添措施,确保民生实事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要加强督查,全过程跟踪项目进展。区政府督查室已将民生实事项目督办纳入《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政府督查室工作要点》,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乡镇和部门,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表扬。各牵头单位要每月研究工作落实情况,将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按要求报送至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照各牵头单位上报的月度计划,对各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实地督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项目,向牵头、责任单位下达《工作提示函》《督办函》。





附件2

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做好我区2024年民生实事工作,区政府办草拟了《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送审稿)》,已征求各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目的依据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4〕14号)文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参考起草。《方案》起草的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民生实事事项及各单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我区民生实事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要内容

(一)大力推动稳就业增收入

1.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者使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就业,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2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贷款总数50%以上,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

2.推进“两整治一提升”行动共同富裕样板村建设[市、区人大票决项目]。在全区择优打造2个共同富裕样板村,为象山镇小坊村黄家共同富裕样板村及象山镇永丰村杨家咀共同富裕样板村。

(二)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3.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改革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建设2家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5个“一老一小幸福院”,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

4.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新建3个城市老年助餐点,对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用餐的老年人,分类给予差异化用餐补贴,重点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

5.优化出生缺陷防控服务。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对我区孕产妇和新生儿免费提供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

6.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开展新生儿医保参保“出生一件事”线上一链办理,实现新生儿出生即保、直接结算。

7.加强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推广运用。在全区各乡(镇)、村部署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面向基层医生提供人工智能全科辅助诊疗、治疗方案推荐、合理用药等服务;优化拓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功能应用,逐步推进数据实现跨区域查询、共享。

8.推进中小学校网点及学前教育建设[市、区人大票决项目]优化基础教育资源结构,集中力量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基础教育基本建设。推进3个项目建设。

(三)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9.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50元,达到每月96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30元,城镇低保达到650元,农村低保达到635元。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260元。特困失能人员、特困半失能人员、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每人每月1600元、400元、100元落实。

10.提高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将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20元、90元、90元,达到每人每月2120元、1590元、1590元。将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

11.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根据残疾人类别、程度、特点及需求,对3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四)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12.推进““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攻坚专项行动[市、区人大票决项目]。为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出行体验,计划开工“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3个攻坚行动项目,并且全部达到通车条件,进一步优化区域内道路交通网络,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改善城市品质。

13.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区人大票决项目]。推进1个老旧小区改造,精准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消除住房和小区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

14.加强井盖整治[市、区人大票决项目]。为进一步解决我区城市道路井盖破损和弹跳问题,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推进全区2条城市道路上1073个井盖整治工作。

15.实施人行道改造[市人大票决项目]。为提高我区人行道设施的完整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城市更新等项目共实施2条道路人行道更新改造项目。

三、意见建议

《请示》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后,建议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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