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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7875-0353-640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11-0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石岗镇罗山村何家自然村精品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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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石岗镇罗山村何家自然村精品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洪新建招字[2020]第 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区石岗镇罗山村何家自然村精品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南昌市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字[2019]7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区石岗镇罗山村何家自然村精品村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新建区石岗镇罗山村何家自然村。

2.3工程总投资及招标控制价:项目总投资491.59万元(最终以区发改委初设批复为准)。

2.4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停车场、园林绿化、公共设施、景观园建、照明、排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提升改造。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详图等专项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设计工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1)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或以上。

(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施工及设计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3)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

(4)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3.4、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

(2)设计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具备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有效岗位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业绩要求:

(1)投标申请人(施工单位)近五年(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2)投标申请人(设计单位)近五年(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的工程设计业绩;

3.6、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开标月前近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其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2)投标申请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

(1)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且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时的承诺函原件和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的规定,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3.8、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根据《关于进一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问题的通知》,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南昌市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并加盖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须知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2凡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1105日起至2020年1125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260930,地点为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法制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新建区石岗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电话:138709020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大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茂APM2-9栋9楼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097288682

招投标监管机构(章):南昌市新建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如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内容,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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