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日,春节刚刚结束,陈萍等20余名劳动者来到新建区仲裁院立案股,要求申请劳动仲裁,原来,陈萍等20余人与我区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被派遣到某物业工作,因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派遣业务到期,导致无法为劳动者继续提供工作岗位,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立案股工作人员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对来访人员进行了情况登记,并现场电话联系了用人单位负责人核实情况进行立案前调解。
在对双方进行情况核实后,立案股工作人员本着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沟通桥梁,通过多天对用人单位的普法宣传和协调努力,劳资双方最终成功达成一致,调解成功,在不立案的前提下解决了劳动纠纷,成功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节约了双方的维权成本,得到劳资双方的一致好评与肯定。
下一步,区仲裁院将继续致力于强化仲裁案件案前调解,优化劳动争议案件速调模式,提升调解仲裁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维权诉累,助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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