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本区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符合户籍所在地社会救助财产状况规定。
二、救助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1190元;
(2)照料护理标准:自理标准每人每月185元;半护理标准每人每月370元;全护理标准每人每月1480元。
三、办理方式、地点:
(1)窗口办理: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一证一书”。
(2)网上办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可通过“支付宝-赣服通”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请。
四、申办材料:
“一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一书”:《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注: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授权书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方式
长堎街道:0791-83773600
欣悦湖街道:0791-83773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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