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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新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9-11-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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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

(2018年8月29日)

洪发[2018]1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全域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指导我市全域旅游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目的意义

全域旅游是新时代以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模式,是我市深入实施旅游强市建设的有力支撑。推进全域旅游是促进旅游供给侧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的重要抓手;是实现旅游富民惠民利民,推进发展成果全社会共建共享,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必然路径;是我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域化建设“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的生动实践;是彰显城市独特魅力,提升我市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的战略要求。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全域旅游”总体要求,积极顺应全域旅游、大众旅游时代的到来,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特色优势,以“天下英雄城”为主轴,创新旅游发展理念、优化旅游发展规划、增强优质旅游供给、完善旅游发展机制、扩大旅游发展规模、创建全域旅游品牌,统筹推进旅游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把我市打造成全省旅游核心城市和国内重要、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旅游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和主导产业,旅游经济主要指标稳居全省首位。全市旅游综合收入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长25%;旅游总接待人次达到2亿人次,年均增长25%;带动直接就业30万人。

全域旅游的示范创建和旅游品牌的创建成果显著。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城市为抓手,力争成功创建1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若干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每个县(区)有4A级旅游景区和四星级旅游饭店。

全域旅游成效凸显。入境旅游人次年增长15%以上,过夜游客占旅游总人数的32%以上,休闲度假产品比重达到42%以上,游客人均旅游消费额度达到1380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立足品质引领,推动旅游产品新升级

1. 全力推动旅游景区品牌创建。积极响应“江西省旅游景区三年提升行动”活动,按“保三争五”的目标,启动5A级景区创建,重点推进滕王阁、万达文化旅游城、南昌汉代海昏侯国考古遗址公园、绳金塔—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区)有4A级旅游景区,全市4A级旅游景区数量超过20个,A级景区总量超过60个。(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海昏侯国遗址管理局,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

2.着力打造重要红色旅游全国目的地。传承“八一”红色军魂,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强化红色旅游教育功能,突出红色旅游资源优势,重点依托八一广场、八一起义旧址群、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邓小平旧居与劳动车间、陈云旧居和工作车间、南昌舰等,打响红色旅游品牌。推进南昌军事主题公园二期等红色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完善红色旅游基础设施,提升红色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将我市打造成全国红色旅游重要目的地和全国极具影响力的国防教育示范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旅发委、市文广新局、市旅游集团、市政公用集团)

3.加快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全力推动湾里区率先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通过“点面结合”方式全面开展全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鼓励其他县(区)参评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旅发委)

4.着力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鼓励乡村旅游点创建国家A级景区,到2020年,力争有30个乡村旅游点创建国家3A级以上景区。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民宿样板,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向乡村度假、乡村休闲、乡村生活转型发展,到2020年,培育建设3-4个旅游民宿聚集区,争取形成1-2个具有国内较高水平的精品旅游民宿聚集区。(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旅发委)

(二)深化产业联动,增强旅游业态新活力

5.推动“旅游+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的融合发展。推动农旅融合,充分挖掘农业生态观光资源,大力发展都市型休闲观光农业,建设一批美丽休闲乡村、星级企业(园区)和星级农家乐。努力推进森林旅游的升级发展,依托梅岭国家森林公园,打造 “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区”。充分发挥山水都城优势,依托赣江、象湖、青山湖、艾溪湖、瑶湖、军山湖等水系优势,积极发展夜游赣江、英雄魂大型实景演艺、华侨城水世界、军山湖湖泊旅游度假区等项目,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水上旅游品牌。鼓励挖掘雨雪、云雾、雨雾淞等特色气象景观资源,力争建设一批“中国天然氧吧”、“气候养生之乡”、“避暑旅游目的地”、“国家气象公园”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旅发委)

6.推动“旅游+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工业、商贸、交通等”的融合发展。突出省会城市区位优势,以城市旅游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区旅游服务功能,开发现代都市旅游产品,建设一批旅游购物街区和夜间旅游集中消费区,提高旅游商品消费在旅游综合收入中的比重。加强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美丽宜居乡村与旅游业融合互动,加速培育一批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特色风情小镇和精美乡村,到2020年,力争创建10个“省级旅游风情小镇”。依托洪都、江纺、方大特钢、南昌印钞厂等工业园区和工业历史遗迹,建成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工业旅游示范点;鼓励发展旅游用品、户外休闲用品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加快建设自驾车房车旅游营地,在梅岭、厚田沙漠、安义古村群、军山湖等地,按照国际标准规划建设一批自驾车营地,推广精品自驾游线路;打造旅游风景道和铁路遗产、大型交通工程等特色交通旅游产品,积极开发高铁旅游、低空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建委、市委农工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旅发委)

7.推动“旅游+科、教、文、体”的融合发展。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技馆等为依托,开发科技、研学实践教育课程产品,建设一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加强体育健身、体育赛事、体育场馆与旅游开发的关联互动,深化“南昌国际马拉松”、“梅岭登山节”等体育旅游品牌,打造体育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深化文旅融合,以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万达文化旅游城、海昏侯国考古遗址公园和遗址博物馆、文港华夏笔都毛笔文化旅游景区等为新亮点,积极发展文化体验旅游;加快开展体现本地文化、民俗等特色的旅游演艺活动,推进剧场、游乐、动漫等产业和南昌瓷板画、毛笔制作技艺、豫章绣等非遗项目与旅游业融合。依托宗教历史文化资源,发展宗教体验旅游产品,重点对千年古刹佑民寺改造升级,力争打造成世界级的洪州禅文化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形成洪州禅慢生活休闲文化产业带。(责任单位: 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市民宗局,海昏侯国遗址管理局)

8.推动“旅游+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等”的融合发展。依托生态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助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把大象湖湿地景观建设成为鄱阳湖生态旅游区的都市展示区,加速推进华侨城大型文化旅游综合项目、海昏汉文化旅游特色小镇项目建设步伐。以金燕国际温泉城为重点,支持新建、湾里、进贤、安义打造高质量、高水平温泉休闲度假区和温泉休闲小镇,促进我市温泉旅游新业态成规模、上档次。充分利用我市中医药科研、人才优势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重点支持江中药谷加快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到2020年,全市力争培育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家,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1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家,省级旅游度假区2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2家,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林业局、市发改委、海昏侯国遗址管理局)

(三)实施系统营销,打造全域旅游新形象

9.夯实品牌宣传营销。将“天下英雄城”确定为全市对外营销宣传的整体形象品牌,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经济文化体育等交流活动中均冠以“天下英雄城·南昌”+LOGO扩大宣传。围绕“天下英雄城”旅游品牌,按照“全球式、全景式”宣传理念,建立健全南昌旅游营销平台,加强传统媒体、官方两微一端、网上旅游旗舰店等建设,深入运用好自媒体平台,紧扣“英雄”元素、“英雄”主题,整合运用公众营销、网络营销、事件营销等方式,多渠道、多广度、高密度强化“天下英雄城”品牌宣传,不断放大“天下英雄城”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外办、市台办、市广播电视台、南昌旅游集团)

10.加强区域联合营销。充分利用“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会”、“昌九抚鹰”等区域合作平台,开展系列联合营销活动,整合区域旅游营销宣传资源,落实区域旅游政策叠加,加深区域旅游互动交流,加强旅游企业互联互通,不断提升区域旅游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旅发委、市委宣传部、南昌广播电视台、南昌旅游集团)

11.强化境外市场营销。切实做好入境旅游营销,制定入境旅游优惠奖励政策,不断激发旅游企业开拓境外旅游市场的积极性,巩固台、港、澳等传统入境市场,培育东南亚、欧美等新兴市场。策应“一带一路”倡议,根据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工作需要,按照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科学制定因公出访年度计划,有序安排旅游部门、景区和旅游企业参与国(境)外旅游营销和旅游展会等活动。对赴国(境)外开展重大旅游推介营销活动的团组予以积极支持,优化审批程序,提供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市台办、市会展办)

(四)突出精品特色,促进旅游消费新提升

12.做亮特色旅游餐饮。以“一汤一粉一座城,有滋有味有南昌”为宣传口号,以“南昌瓦罐汤”为头号招牌,逐步推进“瓦罐汤”品牌开拓国内国外市场,培植“天下英雄城、南昌瓦罐汤”城市名片。加快挖掘南昌特色菜、特色小吃,打造“舌尖上的南昌”,建设特色餐饮街区,提升全域旅游核心吸引力。 (责任单位: 市旅发委、市商务局)

13.打造精品旅游住宿。优化旅游住宿业结构,促进星级饭店、主题酒店、特色酒店、城乡民宿、客栈等多种住宿业态协调发展,培育一批旅游民宿、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精品旅游饭店、星级温泉酒店。鼓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民宿旅游经营。积极引进高端酒店品牌,尤其是国际知名品牌酒店进驻我市,扩大高星级饭店和绿色旅游饭店数量。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区)有四星级旅游酒店,其中人口50万以上的县有五星级旅游饭店或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旅发委、市商务局)

14.培育研发旅游商品。持续开展“南昌礼物”评选活动,推动农副产品、传统工艺品、美术品等转化为旅游商品,培育和建立“南昌礼物”商品体系;“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助推企业提升产品形象,培育建设“天下英雄城南昌礼物”旅游商品销售体系,用南昌味道、南昌记忆、南昌印象,讲好南昌故事。(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

(五)完善公共配套,构建旅游服务新体系

15.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继续将厕所革命作为旅游业的“一号工程”,加快全域布局,整体推进。创新厕所建管体制机制,探索推广“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模式,加强公民文明如厕宣传教育。大力实施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厕所建设管理服务水平,到2020年,新建城镇公厕577座、改建城镇公厕282座,新建、改建旅游景点厕所300座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各县区政府,市旅发委)

16.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加快建设全域旅游集散中心,进一步提升南昌旅游在全省旅游中的影响力,推动南昌由旅游集散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完善重大旅游项目周边的市政道路、停车场、无障碍设施,加强通往重点景区道路建设,形成交通要道与主要景区无缝连接,打通旅游的“最后一公里”。到2020年,实现具备条件的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通二级以上公路。鼓励和指导旅游企业加强旅游道路指示标牌建设,不断完善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打造优质旅游交通环境。加快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停车泊位等旅游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市公路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17.建设智慧旅游平台。建设天下英雄城智慧旅游网上旗舰店,依托携程网大平台、大会员、大产品的优势,整合南昌全域旅游要素,打造一站式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在我市重点旅游景区推进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技术应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体验感,形成智慧旅游样板。实现国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无线WiFi覆盖。鼓励旅游企业利用VR、AR等技术,增强游客体验。纳入智慧气象元素,完善旅游气象服务,发布全市景点天气预报和旅游路线天气,为游客提供出行参考和推介优质气候景区。(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气象局)

(六)注重规范提升,提高全域旅游满意度

18.强化旅游综合监管。加快旅游治理模式创新,持续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贯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强化旅游兼职委员和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综合监管责任,开展“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落实涉旅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旅游协会的联系协调和行业自律作用,共同治理旅游市场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旅发委、旅游兼职委员单位、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市编办)

19.切实保障旅游安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精神,制定南昌市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和工作规则,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旅游监测和安全预警机制,提升旅游食品质量安全、强化旅游安全提示、景区点最大承载量警示、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等旅游安全信息的发布。规范完善旅游保险产品,扩大旅游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做好景区灾害性天气防御工作,尤其是重要景区的防雷安全工作,将重要景区加入南昌市灾害性天气防御重点单位。(责任单位: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20.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国家、地方、行业等旅游标准在全域旅游中的服务、指引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宣传、实施与监督,提高旅游企业的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意识,打造多样化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在重点旅游企业建立旅游志愿服务工作站,开展旅游志愿公益活动,打造旅游志愿服务品牌。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权益保护,建设导游服务网络平台,切实提高导游服务水平。建立旅游企业失信名单,定期发布失信行为信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实现共享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七)注重以民为本,推进旅游成果全共享

21.加大扶贫富民力度。探索推广“旅游+扶贫”模式,把旅游扶贫作为旅游功能的新拓展、旅游产业的新领域,坚持“重点帮扶、典型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思路,构建全域旅游推动脱贫攻坚发展大格局。扶持农民工进行旅游创业就业,建设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森林旅游示范品牌和旅游双创基地。加大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交通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通过旅游资源开发,实现产业扶贫、产业脱贫、产业富民。(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

22.出台惠民便民举措。探索建立全市公共资源型景区免费开放日(5.19中国旅游日)和免费开放周(月)制度。

支持南昌旅游年卡发行工作,加大对南昌旅游年卡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本市和周边地市景区(点)加盟,鼓励基层工会等群团组织,为职工购买南昌旅游年卡,使其真正发挥便民、利民、惠民作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力争率先在全省推进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总工会、南昌旅游集团、市人社局)

23.推动成果共建共享。强化对自然生态、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资源的保护,推进全域环境卫生整治,全面优化旅游环境。创新培育以乡村旅居、避暑消夏、养生养老、艺术文创等产品业态为主题的新型旅游社区,营造主客共享空间,增强当地居民和游客的参与感获得感。(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四、工作保障

24.党政主导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每年举办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全域旅游发展责任状,优化绩效考评机制,加强旅游统计,完善指标体系,将全域旅游发展纳入县区政府目标考核。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全域旅游发展重点大问题。市直涉旅部门是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主动衔接,形成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合力。重点旅游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可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通过内部挖潜等措施,配齐配强一线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政府,市委组织部、市旅发委、市编办)

25.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发挥督导考核在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加大发展全域旅游占各级政府科学发展考核指标的权重。把旅游产业涉及的景区建设、资金保障、市场开发、综合服务等工作列入督查内容,制定督查计划和方案,扎实开展专项督查,严格兑现年终考评考核,重奖重罚,形成全社会关注旅游、重视旅游和发展旅游的鲜明导向。(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统计局、市旅发委)

26.突出全域规划引领。树立“大旅游”理念,完善全域旅游顶层设计,编制《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民宿产业发展规划》等重要专项规划,将全域旅游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战略部署,促进全域旅游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以及相关产业规划等相互衔接、融合协调,形成“多规合一”,确保全域旅游战略有序实施。 (责任单位: 市旅发委、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政府)

27.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加大财政资金对全域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在安排项目建设资金时应注重与旅游产业发展相结合。各县(区)要尽快根据自身的财政状况,设立全域旅游发展资金。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依靠市场机制筹措资金的多元化旅游发展投融资体系,积极吸引社会各类资金参与旅游产业发展,投身旅游产品开发,使旅游业成为社会投资的热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旅发委、市金融办)

28.保障旅游发展用地。大力支持、全力保障旅游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用地。实施旅游用地分类管理,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旅游相关建设项目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划拨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招拍挂供应,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农用地,在不改变土地农用性质的前提下采取作价入股、土地合作等方式参与旅游开发。(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旅发委)

2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旅游行政管理、旅游创意、旅游规划与策划、旅游营销、旅游电子商务、旅游会奖、乡村旅游、特色民宿经营管理人员等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全域旅游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加强旅游实用技能人才培养,重点抓好导游员、讲解员、酒店服务人员、乡村旅游服务人员等旅游从业人员培训。鼓励、选拔优秀人才参加“万名旅游英才计划”和“百县千人”培训计划。(责任单位: 市旅发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30.优化全域旅游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全域旅游创建,强化全民共同参与意识、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关系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南昌全域旅游新形象。努力提升全民旅游意识和文明素质,强化旅游公益宣传和文明旅游宣传,持续推进文明旅游工作,推行文明旅游公约,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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