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1-2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
  • 浏览量:
  • 字体【      】

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承担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开发项目的指导、实施、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行业部门开展“两不愁三保障”监测工作;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协助产业资金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对两易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负责防贫保工作;负责对乡村振兴情况进行统计,指导全区扶贫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2、承担全区脱贫成果巩固扶贫产业规划;负责对产业项目实施管理、受益分配、利益联结工作;持续做好雨露计划、消费扶贫、金融扶贫(含小额信贷)、安全饮水工作。

3、承担做好全区乡村振兴业务培训;负责脱贫成果宣传、乡村振兴政策宣传,调研工作;指导全区开展志智双扶感恩教育工作。

4、承担乡村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乡村产业调查和项目实施,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5、承担巩固和发展扶贫农业产业、财政惠农信贷工作;指导系统开放型农业和农业招商引资、农业创业创新工作;负责组织现代农业示范园(产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及绿谷对接工作;组织开展农民丰收节等农业农村节庆活动;组织农业资源规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6、承担全区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储备工作,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做好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行政辅助工作。

7、拟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审计,指导农村集体加强对“三资”的科学管理,指导农村集体大力发展经济,组织相关业务培训;负责贯彻落实稳定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经营权流转、交易、仲裁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宅基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制度化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指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

8、承担农村 农业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监测、治理及研究利用等工作。

9、承担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提升,负责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清洁庭院整治、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生态乡村建设任务。

10、承担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

11、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区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科级。设11个内设机构:综合股、宣传教育股、脱贫成果巩固办公室、农垦事业发展股、水生生物保护救助股、农田和耕地保护股、粮食储备股、农村经营股、乡村产业项目股、乡村人才与文化促进股、农村环境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5名,设主任(副科级)1名,副主任(股级)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11名。

编制人数小计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 事业编制人数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 实有人数 小计8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8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 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8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 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0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 1698.8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1.4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698.86    万元,较上 年预算安排增加 51.47  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 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附属单 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 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其他收入  6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 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减少)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  1758.8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1.47    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25.86   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28.4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12.37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4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6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1633    万 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6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 与传媒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1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6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6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农林水支出  16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减少)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减少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75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灾 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 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12.37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27.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48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债务利 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 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 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对企业补助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社会保险 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698.8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1.47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 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0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67    万 元,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万元,农林水 支出  1633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 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1.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25.86   万元,较上年预算 安排增加 28.4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12.37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4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63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 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 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1633  万 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 “本单位没有使

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 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 “本单位没有使

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87   万元, 比**年(上年)预

算增加(减少) 13  万元,下降 13  %。

(如两年度预算均无相应支出,则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

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5  万元,其中: 政 府采购货物预算   1.5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为 “ 0”的内容也应保留,“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 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1   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

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为 “ 0”的内容也应保留,“单位共有车辆0辆”

(九)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5年度区级财政衔接资金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支持就业发展类项目3个,支持金融类帮扶项目1个,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他项目2个,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农村人口收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实施周期: 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320万

(如果本单位没有项目,请说明“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

项目”

二、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南昌市新建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1.2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   万元,比上年减少 18   万

元,主要原因是:   2024年购置公车一辆 ,2025年无安排。   。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18万元,

主要原因是:   2025年无购置公车需求    。

(增减变化为 0 的也请填写,并在主要原因说明 “与上

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上年)全部结转和 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 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支出。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