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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建区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24-08-31 19:58
  • 来源: 新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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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31周年和《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1周年,不断加强社会遵守无线电法规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公众规范用频、合法设台的行为,结合我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推动我区无线电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机制,使无线电频谱资源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无线电频谱资源意识普遍提高;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源头管理、规范销售市场行为,了解掌握辖区区域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情况,使“合法、高效使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障和谐电磁环境,促进无线电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推动无线电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无线电管理宣传月活动,成立新建区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振浪;副组长:何松平;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政府办、区教体局、区科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移动、区电信、区联通及各乡镇(街道办)办公室主任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何松平同志兼任,负责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2024年9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形式

今年无线电宣传月主题为:“无限”电波,无处不在。围绕“9.11”无线电条例宣传日,组织开展现场宣传、媒体宣传、户外广告、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和微信抖音等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宣传依法打击“伪基站”“黑广播”、移动通信干扰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取得的成效。

(二)宣传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宣传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在高考、研究生考试、国家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重要考试中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作弊的情况。

(三)注重发挥网络媒体优势,进一步完善、改进无线电管理官方网站建设,加强网站科普宣传、及时发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等不涉密信息,策划做好专题专栏、文字访谈等工作,使无线电管理网站成为宣传工作阵地和交流平台。

(四)走进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市场进行无线电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无线电发射设备经营主体和设备的网上备案。

五、宣传重点

加大无线电科普知识、法律法规等有关无线电内容的宣传力度,兼顾本地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的特色,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趣味性,注重实效。

(一)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精神。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贯,以无线电宣传月为契机,宣传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报道广大干部群众对全会的热烈反响,反映我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和实效。

(二)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以及《民法典》《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等法律法规中涉及无线电管理的内容宣传,加大对新颁布的《江西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江西省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暂行规定》的法律法规宣传。

(三)无线电频谱资源重要性。重点做好宣传无线电频谱资源作为国家战略资源在政治、军事、工业、农业、交通、文化、科技、教育和人们日常生活等各个领域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构建信息社会、经济建设、国防建设中显示出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四)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管。重点宣传“黑广播”“伪基站”、GPS干扰器等无线电违法行为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五)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针对性地做好本辖区内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核查工作的宣传。

(六)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办法。针对今年新修订的《业余无线电管理办法》开展宣传,提升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依法依规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能力。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领导要亲自抓,确保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创新手段,拓宽渠道。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探索宣传机制,开辟宣传阵地,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增强宣传效果。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章,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无线电管理宣传月宣传内容应重点围绕国家行业新政策和当前无线电管理主要工作展开,加强宣传的针对性,要拓宽宣传渠道,力求寓教于乐,注重宣传实效。

(四)认真审查,注意保密。要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审查,各相关单位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活动月的所有宣传信息,要严格审核把关,凡涉及国家秘密范围内的内容,一律不得宣传报道。

(五)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宣传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宣传活动中的经验,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无线电管理氛围。整个宣传活动中,要事前有计划、事后有总结,并及时将工作图片及文字上报区无线电协管办。

联系电话:0791-83701916、18607912232。

附件:国家无线电宣传口号

2024年8月31日

附件

国家无线电宣传口号

1.频•添无线精彩,谱•写空中辉煌

2.同织无线电波网,共筑频谱保护墙

3.匠心无线管理,筑梦绿色电波

4.管频率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和国防

5.科学管理频谱资源,依法维护电波秩序

6.管好频谱资源,助力万物互联

7.无线电频谱是资源,如森林似矿山,有偿用国家管

8.电波无形,管理有序

9.增强法制观念,杜绝擅自设台

10.家家都用无线电,人人都要守法规

11.新无线,心管理,馨生活

12.无线电波“频”添精彩,空中卫士“谱”写辉煌

13.无线电频谱资源是国家稀缺的重要战略资源

14.无线新常态,有序赢未来

15.频谱资源关系民生,珍惜保护你我同行

16.心随频谱律动,情与电波共融

17.电波传天下,无线惠民生

18.合理有效利用频谱资源,依法自觉保护电磁环境

19.治理非法电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0.无线管理促发展,空中卫士保平安

21.有限频谱,无线精彩

22.电波法规驻于心,频谱保护践于行

23.电波卫士  空中交警  为无线生活护航

24.良好电波秩序需要你我共同维护,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5.乱占频率属违法,干扰他人必受罚

26.考试作弊莫侥幸,电波卫士在行动

27.手拉手打击“黑电台”,心连心举报“伪基站”

南昌市新建区无线电管理协管办公室    2024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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