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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507349-0403-2026-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6-06-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6年高考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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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为维护高考考点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高考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2026年6月7日6时起至2026年6月9日18时,本市各高考考点(考点见附件)向外延伸500米的区域内空域设立临时禁飞区。二、禁飞类型禁止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在禁飞区起飞或飞入禁飞区。三、依法查处违规飞行对于违反以上通告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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