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区2025年度电子信息制造业研发费用后补助
拟补助结果的公示
根据《新建区关于促进电子信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府办发〔2026〕24号)、《新建区电子信息制造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新科工信字〔2026〕8号)等文件精神,此次电子信息制造业申报新建区2025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企业,共有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江西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我局委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9日对这2家企业申报2025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项目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及加计扣除情况进行了审核。
经该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审核后确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为40,515,848.19元,江西乾照半导体有限公司审核后确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为14,715,486.06元。按照《新建区电子信息制造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实施细则》(新科工信字〔2026〕8号),江西乾照光电有限公司拟补助金额为1000万元整,江西乾照半导体有限公司拟补助金额为1,471,548.61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凡匿名或无具体理由的异议均不予受理。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联系方式:
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技股0791-83753169
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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