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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157028-0403-2026-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经济开发区 生成日期: 2026-02-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禁燃禁放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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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新春将至,万象更新!值此阖家团圆、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谨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岁序更替,新春将至,“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再次成为大家热议的话题。《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第2、3、9条明确要求,未经相关部门申请批准,任何单位、个人,在我区划定的禁燃区域内、加油站点等公共安全设施周边,任何时段均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目前我区划定的禁燃区包括长堎街道、欣悦湖街道、望城镇、石埠镇、西山镇、石岗镇、溪霞镇、南矶乡、新建经开区、璜溪管理处、新丰管理处、红林林场和岭背林场。我们深知,烟花爆竹承载着部分市民对节日的美好期许,目前,经合法程序审批举办的春节烟花晚会,配备全程严格的安全防控措施,通过科学规划的时长与演绎形式,既烘托了浓厚的节日氛围,也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观赏,为我区旅游产业和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让市民和游客能安心共享新春喜悦。

自禁燃规定落地实施以来,我区禁燃区内未发生过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身伤害和安全事故,成功为全体市民守护了多年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为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结合安全防护相关要求,特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安全意识,主动践行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燃放时产生的高温明火、飞溅碎片,极易引燃居民住宅、阳台杂物、绿化带植被,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尤其在老旧小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商圈、学校、医院周边燃放,安全风险更为突出,一旦发生意外,救援难度大、后果难以预料。

二、争做监督者,共过安全祥和年

请全体市民自觉遵守我区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坚决做到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不运输烟花爆竹,主动抵制非法燃放行为。同时主动监督、及时劝阻身边的违法燃放行为,共同筑牢春节安全防线。

三、选择文明过年方式,共筑安全祥和氛围

节日的喜庆不在于烟花爆竹的喧嚣,而在于家人团圆、邻里和睦、社会安宁,倡议大家选择更安全、更文明的方式庆祝节日,比如陪伴家人共度美好时光、开展亲子互动、与社区文化活动、点亮节日彩灯等,用温馨和谐的方式传递节日祝福,共同营造安全、祥和、整洁、文明的节日环境。

守护公共安全,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让我们携手并肩、

同心同向,

自觉践行禁燃禁放倡议,

远离烟花爆竹危害

选择文明新风,

用实际行动筑牢安全防线,

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最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春快乐、幸福安康、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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