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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212739-0401-2026-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6-01-0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新建区医保局召开定点零售药店“阴阳价格”监测处置工作及政策解读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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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医保局召开定点零售药店“阴阳价格”监测处置工作及政策解读交流会

为规范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行为,保障参保群众购药权益,1月6日上午10时,新建区医保局组织召开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工作及政策解读交流会,全区9家连锁药店、13家单体药店主要负责人,区医保局副局长全凌淼、医药服务管理股股长参加会议。

会上,区医保局首先传达了江西省医保局《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政策解读》文件精神,结合导出的相关数据,详细讲解了药品量价比较指数的数据来源、计算方法——该指数以医保结算系统实际售价、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价为基础数据,结合药品销量加权计算,销量越高的药品对指数影响越大,能真实反映群众日常购药的价格水平;同时明确了后期医保部门将以该指数为核心指导药品价格监管的工作部署。随后,会议进一步传达了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相关会议要求,并对我区后续价格监管工作方案进行了说明,明确了监测重点、处置流程及合规标准。

区医保局副局长全凌淼在会上强调三点:一是要深刻认识量价比较指数应用的核心意义,该指数是规范价格行为、保障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需主动对照标准自查自纠;二是必须坚决守住“阴阳价格”零容忍底线,严禁出现线下售价高于线上价、医保结算价高于非医保价等违规行为;三是区医保局将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阴阳价格”,通过数据监测、实地核查等方式强化监管,对违规行为从严处置。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定点药店药品价格管理的合规要求,强化了药店主体责任意识,为维护全区公平透明的药品价格环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及参保群众利益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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