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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657614--2026-013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6-09-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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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1.持有本市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


3.符合户籍所在地社会救助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三、救助供养标准(最新):城乡低保标准:1035元/人/月农村,1040元/人/月城镇,家庭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四、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实际居住地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的,应当提

交以下资料:

(一)《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

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

证的,可以提供户口簿、护照等公安部门发放、认可的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

(三)前款所述对象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

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

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网络自助申请的,按照以下程序

办理:

(一)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使用实名制账号登录社会救助

线上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申请信息;

(二)参照窗口申请,提交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

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件;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原则上应当在线进行电子授

权,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电子授权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

当承诺主动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收取《江西省

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

书》。

六、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地点: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联系方式: 83707733  新建区民政局社会救助救济与基层服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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