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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532062--2026-02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6-09-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高效调解化纠纷 仲裁服务润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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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帮我在这么短的时候内成功调解了我的案子”,劳动者唐某带着感激之情向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连连道谢。

2026年7月30日,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者唐某提交的劳动仲裁申请,唐某称其于2026年1月1日入职辖区人内一家公司,从事综管办公室主任工作,其1月至7月工资单位仅支付了部分,其余工资一直未发放。唐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与公司负责人沟通欠薪事宜,但款项始终未能结清,于是被迫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

 

 

 

案件受理后,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第一时间开展工作,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力求快速化解劳资矛盾,减少双方诉累。

调解过程中,仲裁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劳动者诉求,向用人单位释明拖欠劳动报酬相关法律规定,厘清案件事实,引导双方理性协商。一方面向企业说明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督促企业正视劳动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向劳动者释明仲裁相关流程,客观分析案件的举证要点与法律风险。

2026年8月17日,经过充分沟通,唐某与用人单位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劳动仲裁靠前调解,将矛盾化解在立案初期,不仅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也帮助企业避免后续诉讼带来的时间、人力成本,实现劳资双方共赢。

下一步,新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持续深化劳动争议源头化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积极推动劳资纠纷柔性处置,不断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用心守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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