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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1-035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6-2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建区关于建立服务企业长效化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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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发〔202147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新建区关于建立服务企业长效化

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新建区关于建立服务企业长效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628

新建区关于建立服务企业长效化工作机制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服务理念,全面加强和改进涉企服务,巩固和扩展全区“千名干部进万企”大宣传大走访活动成果,深化服务企业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亲商、爱商、安商、护商的发展环境,根据《南昌市2021“转作风优环境”活动年方案》(洪办发〔20214号)和《2021年新建区“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产业第一、项目至上、企业为重、服务为本”的理念,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原则,建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常态联系帮扶机制,由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推进挂点联系企业商户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跟踪服务,畅通受理渠道,积极为项目和企业解决用工、能源要素需求、物流运输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企业和商户提供主动高效服务,全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的“新建样板”。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在坚持现有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挂点联系帮扶企业等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成立新建区服务企业长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区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杨先国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长:秦润明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饶雪宇 区政府副区长

宗晓武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万里晴 区政府副区长

陈文辉 区政府副区长

吴 巍 区政府副区长

万红玲 新建经开区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行政审批局(区营商办),邓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嗣际同志任副主任。统筹推进服务企业长效化工作,具体负责服务企业长效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评考核、舆论宣传、投诉受理等工作。 

三、服务范围

按照“精准、务实”的要求,在2021全区“千名干部进万企”大宣传大走访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精准帮扶,常态长效。对全区40189家市场主体开展联系服务帮扶,实现各类市场主体全覆盖,其中:企业12523家、农民合作社602家、个体工商户27064家。实际联系服务帮扶市场主体数,每月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四、责任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帮扶”和“联系乡(镇)必须联系企业”的原则,区领导负责分管行业和联系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辖区内企业的帮扶工作。并按照“重点问题重点解决”的原则,明确联系重点帮扶企业,进行重点帮扶。

(一)分层分类,建立专业化精准帮扶机制。区直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企业的性质,进行精准对接,了解企业对市场的需求与诉求,提供解决路径和专业的业务咨询、业务指导,为企业的发展抢时间、提效率,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少走“弯路”。对行业领域规模较大、行业代表性较强的重点企业和商户,建立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建筑业、食品行业、文化娱乐业6个行业服务帮扶组,由相关区直行业主管部门主动认领,精心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人员作为帮扶专员,定期开展精准服务。区直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重点帮扶企业的实际需要,按照主要责任部门帮扶职责,制定具体帮扶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负责股室,建立帮扶台账,加大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成效。

1.工业服务帮扶组:区科工信局负责对接全区科技类企业的联系帮扶工作;区税务局负责对接全区纳税申报入库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联系帮扶工作;区工商联负责对接区工商联商会企业和营商环境监测点企业的联系帮扶工作。

2.农业服务帮扶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接全区农业和种养殖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联系帮扶工作。

3.商贸服务业服务帮扶组:区商务局负责对接全区商贸服务企业的联系帮扶工作。

4.建筑业服务帮扶组:区住建局负责对接全区建筑企业的联系帮扶工作。

5.食品行业服务帮扶组: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接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联系帮扶工作。

6.文化娱乐业服务帮扶组:区文广旅新局负责对接全区文化娱乐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联系帮扶工作。

(二)上下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服务体系。依托乡(镇)、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机构,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发展动态,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致力打通企业服务的最后“一厘米”。各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为辖区内企业帮扶的主体责任单位,实行 “一对一”“一对多”帮扶,实现各类企业商户帮扶专员全覆盖, 为企业送政策、解困忧、帮发展。要参照区帮扶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制定帮扶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帐,深耕服务企业“责任田”,实现辖区内企业商户帮扶工作“真帮实帮”。

1.规上企业“一对一”联系帮扶。对全区规上企业(工业、服务业、批零住餐、农业等)进行“一对一”帮扶。其中:区本级规上企业由全区副县级以上领导挂点帮扶,由区直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安排帮扶专员,帮扶专员原则上为副科级以上干部。

2.规下企业“一对多”联系帮扶。按照各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网格化营商环境体系,规下企业、个体工商户由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村(社区)分别派员进行网格化管理,实行“一对多”联系帮扶。

(三)打通堵点,建立智能化企业服务综合平台聚集影响营商环境方面的难点、痛点、堵点,以企业诉求直达、政策推送、服务落地、反馈评价等功能为切入口,着眼于打造及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等功能于一体的“政企通”综合服务平台,主要功能是实现涉企服务“五个通”:政策通、诉求通、融资通、供需通、服务通,为网格化、专业化服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一方面便于随时掌握企业信息与动态,精准推送涉及企业的相关政策,收集企业的意见建议;一方面企业可以在线上直接实现政策兑现,反映诉求等,企业办事咨询更加省心省时、便捷高效。

五、主要任务

注重企业和商户的市场主体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服务帮扶,促进企业商户发展和项目建设。

(一)推动政策落实。深入重点企业和项目现场,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已经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积极宣传贯彻新出台的政策,加强对扶持企业和项目的联系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用好政策。

(二)完善服务企业平台。完善“服务企业专栏”建设,发挥“互联网+服务”的作用,建立企业商户“政企服务群众”,通过网上平台、入企服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推送宣传政策。

(三)协调解决问题。建立“一企一档”,提供“专人定向”咨询服务。了解企业和商户经营情况,鼓励落实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政策导向,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支持企业和商户蓬勃发展、不断壮大。倾听企业和商户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诉求,常年受理企业问题诉求,指导、帮助解决一批痛点堵点,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四)推动项目建设。对未开工的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完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督促尽快开工建设;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了解和协调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投产。为企业商户发展和项目建设创造“零干扰”环境。

(五)关心企业家成长。积极引导企业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处理好“亲”“清”关系,真正把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从各方面关心企业家健康成长,切实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定企业家发展信心,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牢固树立守法、诚信、廉洁、创新的经营理念,坚守“四个绝不”的铁律:绝不违法,遵守法律和市场规则,做到依法经营。

(六)优化企业周边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展“审批提速专项行动”,完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报建手续,推行限时办结制,帮助企业解决审批难、审批时间长的问题;开展“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强装强卸、强揽工程、阻工闹事等破坏企业发展的非法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企业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做好本部门服务企业长效化工作。要注重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调动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乡(镇)、部门领导联系企业责任制,责任部门要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倡采用“一线工作法”,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服务企业专题会议或深入企业现场开展服务工作。原则上每两月走访一次,对联系的项目和企业实行“店小二”式全程服务,对项目建设和企业运营全程跟进,要统筹协调,加强“一事一议”和“一企一策”服务。

(三)增强主动服务。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促进发展”的理念,增强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深入企业,送政策、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及时跟进,但不得干扰企业的生产经营。

(四)明确纪律要求。在联系走访企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大力弘扬“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店小二”精神,自觉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要改善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马虎应付,不增添企业负担,不接受吃请,不收受任何礼物。对企业帮扶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建立帮扶组联系企业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迅速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情况,督促各方落实帮扶措施,并明确联络员,及时调度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二是建立定期调度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帮扶工作台帐,并及时向定点联系的区领导和区服务企业办报告工作情况。实行由区服务企业办按月调度,区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按季调度、半年点评制度,全面调度帮扶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建立问题销号制度。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清单,建立台帐,对可以解决和应当解决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并进行销号;对能解决而未解决的,要继续督办,直至解决;四是建立督查督促制度。区服务企业办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各责任单位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服务情况反映不及时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多次整改不力的要进行严肃问责;五是建立年度考评制度。区服务企业办根据企业帮扶工作计分细则,定期进行考评,年末综合评定,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高质量考核个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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