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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2-004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2-27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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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发〔2022〕11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建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新建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22年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2月26日

新建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大提升,进一步优化城区环卫保洁作业模式,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我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工作,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建成区道路清扫保洁、开放式社区庭院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部分环卫设施管养、城市家具清洗等环卫保洁作业项目推向市场,全面深化“马路本色”行动,可实施机冲机扫作业的道路机械化覆盖率达100%,实现环卫保洁质量水平大提升,持续打造“洁净新建”品牌。

三、工作原则

(一)管干分离、精耕细作原则。打破原有环卫保洁管理体制机制,实行环卫保洁专业化运营,发挥环卫资源整合优势,积极推进管干分离,不断提高环卫保洁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二)协调联动、有序推进原则。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市场化工作协调联动制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市场化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边实践、边总结,有序有力推进市场化改革。

(三)稳字当头、精准施策原则。关注社会稳定,充实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充分研判做好各种预案,防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保证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新建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审计局、区生态环境局、长堎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担任。

五、任务分工

(一)区城管执法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确定环卫保洁服务外包的范围、作业量,做好人员、设备数据摸底和经费测算等基础性工作。负责提供有关服务外包基础数据和有关要求。牵头制定环卫保洁质量督查考核标准与考核办法,组织对环卫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做好环卫企业、各属地单位之间的相关协调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组织做好招投标工作。负责环卫保洁市场化作业经费保障工作,将环卫保洁市场化作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

(三)区人社局:负责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过程中涉及劳动关系等问题的咨询、仲裁和调解等工作。

(四)长堎镇:负责对涉及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人员的教育引导,做好进场交接和过渡期的相关协调工作。配合区城管执法局对中标企业进行监督考核。

六、实施内容

(一)作业范围。建成区全区域环卫保洁范畴(包括背街小巷、开放式老旧小区、新建城)。

(二)作业内容。1.按照《南昌市“马路本色”行动环卫保洁质量标准》,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开放式社区(含单元楼道)、交通护栏(含机动车护栏、机非护栏、人行道护栏)、绿化带护栏及其他城市家具的人工清扫保洁工作。2.按照《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作业规范》,负责全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至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收集点(包含临街店铺、开放式社区庭院、楼道内垃圾或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输)。3.按照《南昌市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设备配置标准》,配备扫道车、洒水车、小型高压冲洗车、护栏清洗车、吸尘车等机械化清扫设备,对全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可机冲机扫道路实施机械化清扫作业。4.主次干道、社区庭院分类果壳箱和分类垃圾桶维护更新及清掏抹洗。5.开放式社区楼道信息公示栏维护和垃圾广告清理。6.大气污染防治洒水降尘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卫生城、上级领导检查视察及重大活动线路保障等工作。7.其他与服务外包范围有关的工作。

(三)经费测算。此次环卫保洁市场化外包经费,在年初环卫保洁经费测算中统筹安排,按照南昌市实行的环卫保洁标准进行测算。同时,有重大政策性变动,如最低工资调整以及区域划转等因素影响环卫保洁经费,合计金额不超过原总服务费10%的不做调整,超过10%的按要求报政府审批。

(四)运作模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公开招投标,遴选在国内有较强实力的环卫企业,由企业自营,城市管理部门予以考核监管,中标企业不得将环卫保洁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公司运营。

(五)考核工作。建立以分管城市管理副区长为组长的环卫保洁市场化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城管执法局和长堎镇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考核方案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另行下发。

(六)环卫工人、作业车辆、环卫设施配备。在保证保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标准足额配齐保洁员、质检员、袋装垃圾收集员、垃圾清运员、驾驶员等。另外,中标企业需成立一支市容应急队伍,保障临时任务和重大活动。在作业车辆配备上,需达到全市“马路本色”车辆配备要求,对全区可进行机械化作业的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率实现100%,垃圾收运车辆能够满足垃圾收运需求,所有车辆须具备定位功能,具体数量在招投标文件上予以明确。在果壳箱、垃圾桶配备上,在中标企业进场运行过渡期内一次性补充配齐的基础上,每3年更新一次主次干道的果壳箱,对背街小巷的垃圾桶、果壳箱有破损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七)聘用人员安置。此次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中,涉及到长堎镇、区城管执法局原环卫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愿意到中标企业就业的,由中标企业无条件全部接收,且中标企业不得降低其现有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中标企业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相关保险金。聘用人员原所在单位制定聘用人员安置方案,并负责安置及协助交接。

(八)固定资产处置。区城管执法局对现有环卫保洁车辆进行盘点,梳理出所有与经营范围有关的车辆及设备。固定资产处置方式由区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

七、实施步骤

(一)方案拟制和报批阶段(2022年3月15日前)。确定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做好经费测算,制定作业标准及考核办法,征求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完善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将方案报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研究。

(二)公开招投标阶段(2022年5月15日前)。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投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完成公开招投标。

(三)合同签订和进场交接阶段(2022年6月10日前)。拟制服务外包合同,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组织工作交接和项目移交。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广泛宣传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的目的和意义,通过组织学习教育,进一步转变观念,统一认识,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一线环卫工人自觉投身改革、服从改革大局。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环卫保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体系化设计、过程性管控、清单式推进、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多方联动,做到分工不分家。要严把政策程序,防止跑偏走样,确保整个环卫保洁市场化改革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夯实经费保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摸清底数,根据有关标准和工作量,搞好经费预算,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好各类预案,防止出现“肠梗阻”“死胡同”,确保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运转良性循环。要强化对环卫经费的资金监管,加强对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审计检查,确保环卫保洁经费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防止出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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