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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864814--2022-0401 主题分类: 财税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2-08-3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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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发〔2022〕47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新建区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新建区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已经2022年区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8月29日

新建区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江西省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拼搏三季度 奠定全年胜”部署要求,确保我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全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特提出以下若干措施。

一、惠企纾困再加力

(一)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加快办理速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在7月申报期起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加大对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

(二)进一步强化政银企对接。以全市金融助力“一号发展工程”暨重大重点项目产融对接会为契机,积极开展常态化产融对接活动,为我区广大企业争取信贷支持。建立重大项目、重点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贸企业融资项目库,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实行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分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保持信贷稳定增长。(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营商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新建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新建监管组)

(三)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完善融资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简化审贷手续,加快放贷速度。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开展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不盲目抽贷、压贷或断贷。(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新建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新建监管组)

(四)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等货币政策工具,通过政策红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新增贷款投放。会同人民银行新建支行开展深入“三区一圈”访企扫铺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收集企业融资需求,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新建支行、区科工信局)

(五)进一步放大融资担保效能。鼓励驻我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南昌工控产业担保有限公司、江西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费率。积极开展银政保担业务合作,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减少重复尽职调查,优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

(六)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按省、市统一安排,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延长到2022年底。按省统一安排,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纳入缓缴范围,养老保险缓缴期限延长到2022年底。(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七)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按照上级部署,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的房屋租金;对2022年我区疫情严重区域内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减免3个月的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对于转租、分租房屋的,减租政策必须全部传导至实际承租人。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与承租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减免房租,共渡难关。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特。(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八)降低用水用电用气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照上线“惠企通”平台的相关政策通过平台兑现资金。鼓励我区疫情严重的相关乡(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批发零售等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按6-9月共4个月应缴水电气费用的30%予以补贴。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广电子投标保函替代现金投标保证金,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对供应商免除投标担保。应用好“不见面开标”系统,持续提升“不见面开标”占比到80%以上,积极推进我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实现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合作,进一步降低企业招投标成本。(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政数局、区供电分公司,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九)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货物、服务项目由6%-10%提高至10%-20%,工程项目由3%-5%提高至6%-10%。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十)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整治力度。配合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于6月底前明确还款计划,原则上还款计划不得超过60天,拖欠金额特别大的清偿计划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跨年。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加大惠企政策兑现力度。聚焦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省、市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系列政策,更新我区2022年涉企资金兑现政策清单及配套服务指南。通过“惠企通”平台推动各项惠企政策全程网办,实现更多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做好政策评估,形成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单位:区政数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二、民生保障再用心

(十二)加大稳岗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拓宽企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并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鼓励企业在疫情影响期间开展职工培训。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十三)强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多形式、大力度开展百场校招线上招聘活动。全面落实毕业生签约实名登记。落实高校毕业生补贴等相关政策。广开渠道充分吸引高校优秀毕业生从教就业,区教体局与区编办、人社部门简化程序,探索网签等路径,加大公费师范生签约力度,把吸引公费师范生回新建、来新建从教作为优化我教师队伍结构和素质的重要渠道;积极争取“特岗计划”名额,增多特岗教师招考数量,用足用活这一倾斜政策;进一步摸清全区教师缺口需求,争取市教育、编办、人社部门的支持,加大事业单位招考力度,适当增加比例,让更多的优秀人才从教就业。组织开展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工作。对大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400家)、中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200家)、小型(参会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线下招聘活动,分别按照15万元、10万元、6万元进行补助。对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贷款期限可延长一年。对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密切关注和全力稳定农民工转移就业。组织实施“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持续开展“工业企业用工服务专项行动”。推进企业用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时对接工作。充分发挥新建经开区用工服务站沟通枢纽作用,准确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及变化,准确掌握企业缺工人数和用工需求及培训需求等情况。开展农业转移就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提升种养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常态化开展农村劳动力监测对象就业情况监测,摸实摸准就业对象务工地点、时间、收入等信息。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监测对象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对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广泛组织动员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政府投资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专项资金占比不低于15%的比例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带动当地群众努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十五)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该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对今年新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或合伙创业担保贷款,其原需个人承担利息部分全部予以免除,免除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十六)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贯彻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向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突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职业伤害保障两大难点,适时开展新就业形态、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社保待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支持新业态从业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严格落实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委,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三、项目建设再提速

(十七)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建立健全区领导挂点帮扶重大重点推进项目机制,及时把握项目单位需求,以高位推进的模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建设要素保障问题。全力推进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督促项目单位倒排进度、压茬推进,抢抓进度促投资,联合审批并行作业,保证质量和效率,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力争省、市、区重大重点项目上半年完成年度计划投资60%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十八)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加快建设赣抚尾闾综合整治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认真谋划“千个涉水项目”,推动实施一批水库堤防除险加固、城乡供水保障、河流治理、水闸泵站提升改造、重点涝区治理、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智慧水利等工程项目,切实提升防汛能力、供水保障和灌溉能力以及水生态安全能力。(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发改委,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十九)加快推进一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铁河乡Y040铁河至铁河闸路面改造工程等7条总里程:37.999公里的县乡道升级改造、西山镇英山村等5个总里程:12.655公里窄路面拓宽工程、联圩镇昌丰线至北档等14个总里程:26.681公里的路面改造工程、昌邑乡村道陈家八房公路等4个总里程:7.14公里的大中修工程、石岗镇斜下至黄秋谭等2个总里程2.95公里的产业路公益路工程、松湖镇钱洲村钱洲新屋二桥等4个新建及危桥改造项目。全面推动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实施路面“白改黑”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委、区资源规划分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加快推进一批市政、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项目。以县城为重要载体,开工一批城市交通、防涝排洪、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教育、养老、托育、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打造公共文化服务15分钟阅读圈,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建设10家免费对外开放的“孺子书房”。深入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赣江、鄱阳湖等主要河湖综合治理,构建集污水、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新旅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卫健委,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一)加快专项债资金支出进度。制定专项债券资金发行使用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协调调度、通报约谈、沟通对接”三个工作机制,严格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倒排时间、挂图作战、责任到人,全力推进2022年专项债券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发行,8月底前基本完成使用。按照“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抢抓国家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机遇,积极储备一批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专项债券项目。(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二)加大对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政策性银行优化贷款结构,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盘活一批存量规模大、收益好、潜力大的基础设施资产,做到盘活存量和改扩建统筹考虑、有机结合,开辟扩大有效投资的新路径。(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新建支行、区发改委,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三)强化项目招引力度。围绕构建“1+2+1”产业体系,梳理全区产业全景图,瞄准行业头部企业,大力开展链条招商,不断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充分利用省、市级平台及“三请三回”等招商资源,定期开展“走出去”招商,上门对接项目,推动产业做大规模、提升层次、壮大集群。力争全年引进“152”项目不少于4个,即:5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项目3个;“5020”项目不少于2个,即:20亿元以上项目2个。(责任单位:区营商服务中心、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四)做好项目要素保障。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的土地、建材、资金等要素资源,全力做好在建项目的用电、用水、用气、用工以及防疫物资等生产要素保障。加大对有效投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水利、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鼓励支持各地可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按市场化原则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精准摸排企业用工情况,对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及规上企业用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聚焦企业用工、招才引才等需求,多层次、多渠道、多维度掌握企业用工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资源规划分局、区人社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五)加速项目服务优化。落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前深入介入机制,加快项目前期准备,积极提供错时、延时、预约办理等“不打烊”服务,进一步推广“容缺审批+承诺制”“六多合一”集成审批、电子开评标等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政数局、区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四、工业提振再发力

(二十六)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加强问题摸排收集,及时掌握影响产业链发展的堵点难点,并建立健全问题台账,推动问题及时解决。积极帮助企业纳入工信部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有效解决物流问题。加大原材料、元器件、关键零部件等进口力度,协调解决缺芯、缺柜、缺舱等问题,鼓励企业与原材料、能源供应商等签订长期合约,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一批产融对接、人才对接、技术对接,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整体配套联动。支持各乡(镇)和龙头企业对钢铁、水泥等建材及化肥等农资,采取集中采购降低成本。适时策划开展供应商大会等重要活动,建立政府搭台、企业衔接的供需对接新机制,帮助企业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不断提升本地配套率。(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营商服务中心、区发改委、区重点产业链各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七)支持引导企业增产扩产。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的运行监测,支持和鼓励连续性生产企业以及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的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度增加下半年生产安排,实现满产超产。梳理下半年竣工投产项目清单,强化调度通报,积极落实政策扶持机制,促进项目投产见效。进一步深化开展工业企业特派员“大走访、大帮扶”活动,构建“发现问题、反馈问题、跟踪问题、解决问题”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急难愁盼”问题。(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二十八)扎实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积极参加2022年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大会和世界VR产业大会云峰会,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布局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持续推动移动终端、LED、VR等重点产业发展,瞄准头部企业,全力招商引资,引进上下游企业布局我区,优化产业生态链。扎实推进数字经济重点项目(新建区数字城市项目、数启科技区块链总部基地、南昌网信学校)建设,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集聚区建设。加快推进江西(新建)科创产业城、中南高科•数字化制造产业园、中至•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工控云创港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支持鼓励企业积极创建省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区营商服务中心、区商务局,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五、促进消费再扩容

(二十九)加速商贸消费回补。围绕重要节假和消费热点,组织开展“乐购新建”促消费系列活动,发放消费券或消费补贴。鼓励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夜市街、汽车城抢抓消费旺季,开展各类主题促销活动。积极组织本地优质品牌参与“赣品网上行”“双品购物节”等线上促销活动,扩大产品销售量和品牌知名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积极鼓励文化和旅游消费。开展2022文旅消费季活动,通过短视频团购大赛,对文旅企业开展新媒体营销培训,免费开通抖音企业号,引导文旅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加快文旅市场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举办全区文旅管理人员培训班,乡村旅游培训班,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培训班等各类培训,全面提升文旅行业各领域人才管理水平和从业技能。(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一)稳定大宗商品消费。配合开展好“大宗商品消费季”活动。落实国家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等阶段性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委、区税务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二)发挥“会展+”效应。积极配合办好中国中部工业博览会、中国南昌国际汽车展览会、第二届中国米粉节等展会,助推消费、产业双升级。对新增引进的全国性展会,在原有会展支持政策基础上,展览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给予额外补贴50万元,展览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10万元,单个展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增引进的全国性展会,给予引进单位单个展会招揽奖励3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营商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三)提升商贸消费平台。持续提升商业综合体、夜市街、农贸市场等实体消费市场平台。推动长堎镇前进花园室内农贸市场新建改造,支持新建吾悦广场高品质打造“吾悦夜巷”。加快新建城万达广场购物中心建成运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长堎镇政府、望城镇政府)

(三十四)大力促进新型消费。加快推进传统商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持续扩大网络零售。发展直播带货、拼购团购、社群电商等新消费模式,支持在线娱乐、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智能体育、电竞消费等新消费业态。落实国家支持平合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举措,对平台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六、物流通畅再巩固

(三十五)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提升枢纽货物集散、仓储、中转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引导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降低综合货运成本。健全现代流通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推进城乡冷链物流骨干网和“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组织建设的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进行补助。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市级项目,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最后一公里”建设,推动建设一批田间地头小型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扩大农产品收购冷藏库容,增强生鲜农产品收储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供销社,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六)着力畅通交通网络。发挥省市县三级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的作用,按照每日更新的《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对货车司乘人员,行程核查精准到县(区),属中高风险区的,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严禁“一刀切”劝返和限制低风险区的货车司机通行。严格按上级要求设置防疫检查点、分类精准实施通行管控;优化货车营地功能,完善货车司机服务保障,确保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安全通畅。(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管大队,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七、风险防范再严密

(三十七)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进一步发挥国民经济监测工作机制作用,按照省市惠企稳岗保运行周监测调度部署安排,强化企业用电、税收、货运、用工等指标监测调度,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加以解决。对一周不用电、一月不开票的企业进行定期监测、准确帮扶,提出针对性举措,帮助企业尽快恢复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税务局、区供电分公司,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八)全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强“一对一”窗口指导,加快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合理设定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配套费缴交时限。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科学确定土地供应规模和节奏,加大住宅库存低、配套设施完善区域的土地供应,加快商品住宅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鼓励房企开发建设高品质住宅。有力处置个别头部房地产企业项目逾期交付风险,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鼓励驻区金融机构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新建支行、区资源规划分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三十九)着力保障粮食安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稳定双季稻生产面积,扩大油菜、大豆、绿肥等作物种植,确保全年粮油生产稳定。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积极性,多措并举组织好市场化收购,合理把握节奏,均衡有序开展收购。健全完善粮食收购保障等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性收购托底作用,及早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满足农民售粮需要。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粮食质价标准,严把政策性收购质量关。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粮食企业收购备案管理工作,督促各收购库点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障重要农产品及农资市场平稳。确保主要农产品产得出、供得上、不脱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四十)坚决防范其他领域风险。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各项工作作为抓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督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快建立县级财政“三保”资金专户,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力度,持续推进非法集资陈案化解攻坚工作,按照省、市处非办制定的年度化解目标任务,推动各乡(镇)、区直各相关单位压实责任、提前部署,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八、疫情防控再精准

(四十一)保障人员有序流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因时因势调整完善疫情防控策略,避免“一刀切”“层层加码”现象,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既不使风险“失控”,又保障发展不“失速”,实现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四十二)推动公共场所全面开放。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全面取消对复商复市的不合理限制。全区大型商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KTV、酒吧、网吧等场所根据疫情防控政策适时调整,有序开放。(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各项决策部署,时刻保持冲锋在前的姿态,履职尽责、奋发作为,以优良作风保证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抢抓时间、抢抓进度,落实责任,确保责任“不悬空”、工作“不掉链”。落实不力的乡(镇)、单位将进行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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