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的相关规定,新建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新建区九望新城首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新建区溪霞农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新建区流湖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及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8日
二、公示地点
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南昌市新建区新建大道411号南昌市自然资源局新建分局
联 系 人:迟磊 联系电话:0791-83735772
邮箱:592285164@qq.com
附件:1.新建区九望新城首开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新建区溪霞农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3.新建区流湖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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